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迅马网络《用户服务条例》

2025-03-04 22:14 作者:筱晗 阅读量:41

迅马数据用户服务协议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民法典》《数据安全法》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订立本协议。

 


 

一、用户合规义务

1. 禁止利用服务从事任何违反中国法律及公序良俗的活动,包括但不限于:
1)《刑法》禁止的赌博、淫秽色情、网络诈骗、侵犯知识产权、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;
2)《网络安全法》禁止的传播计算机病毒、网络攻击、侵入他人网络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;
3)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禁止的未取得资质从事新闻、出版、教育、医疗保健等专项信息服务;
4)擅自搭建VPN等跨境信道经营活动(依据《电信业务分类目录》B14类业务监管要求)。

2. 禁止实施任何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:
1)ARP攻击、DDoS攻击、端口扫描、漏洞探测等网络攻击行为;
2)发送垃圾邮件(SPAM)达到《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》界定标准;
3)未获授权使用他人IP地址或绑定非归属IP资源。

3. 禁止利用带宽资源从事穿透性流量传输等违规业务。

二、资源使用规范

1. 共享资源产品(未标注"独享")需遵守公平使用原则:
1)持续占用带宽超过单实例分配量的80%达2小时/日视为异常;
2)CPU持续负载超过90%达4小时/日视为过载;
3)磁盘I/O占用率超过90%达6小时/日视为滥用。

 

2. 明确禁止行为清单:
1)比特币/加密货币挖矿;
2)P2P文件共享(BT/PT/迅雷等)日均流量超过10GB;
3)未备案开展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。

三、服务终止与退款

1. 冷静期权益:
1)首次购买7日内可申请无理由退款(按实际使用天数扣除费用);
2)单用户每月享3次按天无理由退款(续费订单除外)。

2. 违约处理:
1)首次违规:暂停服务并通知整改,24小时内未整改则终止服务;
(二)重大违法内容:立即终止服务并依法向网信/公安部门报告;
3)争议退款需在争议发生之日起15日内提出。

四、数据安全与备份

1. 用户须依据《数据安全法》履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,自行完成数据备份。服务商提供SLA 99.9%的硬件可靠性保障,但不对用户未实施冗余备份的数据丢失承担责任。

 


 

五、责任限制

1. 不可抗力范围依照《民法典》第180条界定;

2. 赔偿上限不超过用户实际支付费用的3倍;

3. 防御型产品因攻击导致的封堵属于行业惯例,不构成服务违约。

六、争议解决

1. 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;

2. 争议协商不成时,提交服务商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
七、协议生效

1. 用户勾选同意即视为电子签约,效力等同书面协议;

2. 重大条款变更将通过站内公告、邮件等途径提前7日公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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